国防教育
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警备区司令部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上海市中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05]30号)精神和《浦东新区2006年高一新生军训工作计划》(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教育处)的通知精神,对建平中学2006年入学的高一新生进行学训、政训和军训,通过训练,使建平学子进一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集体观念和组织观念;通过训练,使学生明确作为建平学子应有的规范要求和精神风貌,使学生初步了解建平中学的办学理念、培养目标,以及所进行的各项改革等;通过训练,使刚进入高中的学生及时地调整自己的状态,改进学习方法,更好地投入到新一阶段的学习中,为把自己培养成“自主精神、共生意识、科学态度、人文情怀、领袖气质”的优秀建平人和“四有”新人奠定基础。 |